第119章
冯知明微笑:
“这也不是很重要吧。你放心,这次的稿费,我给你最高档。”
“我本来也没比最高档低多少钱啊。”
杨金穗跳下凳子,在屋子里转来转去,又转来转去,纠结得很。
“冯叔叔,我和您说实话吧,新开一本书,累就累点,能帮到你们我也认了。
但是,我怕被连累啊。唉,经过上次的事,我发现我还是很胆小的,我怕人家又以我写的内容作筏子来对付我。
我也怕连累到家里人,您也知道,他们就是本本分分的普通百姓,做点小生意过日子。
我爹不算开明但疼我,我哥哥嫂子一直支持我,这才让我做了许多我们这样的家庭根本不许女孩做的事。
我能写书,是我爹同意我去读书,我哥哥嫂子出了钱,然后我才读书识字,才有本事写书。
我不能为了帮你们,为了我的什么理想,就坑了他们呀。
我很佩服伟大到把生死置之度外的人,佩服那些舍小家为大家的人,但我做不到。”
杨金穗转过身,正视着冯知明,无奈摊手。
冯知明沉吟:
“我理解你的意思,我也不会逼你必须做这件事,只不过……这事想解决也很简单啊。”
杨金穗最终还是没经得住冯知明的劝说,开始写新文了。
其实这个题材,之前也在她的规划中,只不过她没想好这么快就写。
本来想的是,读了中学,课程比较紧张,她也没有信心继续像之前那样,分出一半的精力去写小说。
因此,写作速度肯定是要放缓的?
《坤道降妖除魔记》是一个任务。
往外国报刊投稿的内容是一个任务。
以青禾童的身份写一些短篇童话故事也是一个任务。
这三个笔名,都是地位不够巩固,需要再刷一下存在感的。
而且也是她答应了别人要做的事。
至于身是客这个笔名,《凡骨初登修仙途》肯定是要出版的,她需要再写几个番外,剩下的事,就先暂缓了。
在她的预计下,可能一两年后再慢慢写新的小说就够了。
唉,杨金穗拿着铅笔在草纸上写写画画。
之所以不用钢笔,是因为墨水还是挺贵的,只有正式开文时,为了作品不晕染,她才会专门用钢笔,打简易大纲的时候,她一般就用铅笔了。
人物搞个什么设定呢?
主角嘛,肯定是不能写反派人物的。
尤其是在国人的价值观中,喜欢的多是中正平和的角色,那种杀人食人但有苦衷所以显得惹人怜爱的反派角色,是大洋彼岸的自由国家推崇的形象。
虽然后世也有不少人开始喜欢这种角色,但相对还是小众,只不过是在一个人多的国家,再小众的喜好,都会显得大众。
那么,主角就不能是一个盗墓贼,或者说,不能单纯是为了挣钱而开古墓。
一些盗墓小说里,常见的设定是,主角为了解开某个关乎身家性命的诅咒,为了破解什么关乎人类命运的阴谋。
但这种“情有可原”的理由,在一百年前的今天,还是不够有说服力。
因为,对这个时候的人来说,身后事,是很严肃的事情。
就如祥林嫂会因为再嫁而担心自己的身体被劈成两半、被两个男人争夺,从而陷入彻底的恐慌中。
此时对身后事的关注程度可见一斑。
因此,盗墓这种事,在此时的人看来,无论有什么苦衷都会有争议。
更何况,前世的盗墓小说是怎么流行的?
在电脑还比较昂贵的时候,作者在论坛上进行连载。
那个时候,能熟练上网且喜欢去论坛看小说的人,多数还是年轻人。
年轻人嘛,哪个时候的年轻人都是反骨最多的。
而在报纸上连载,受众群体就很广了,有老有少,自然要考虑多数读者的观感。
那么,给主角设定一个什么样的身份,才能让他合情合理地进入墓穴,且不触碰国人的逆鳞呢?
杨金穗开始在纸上记录自己的灵感。
守墓人?
比如一个守墓世家的最后血脉,偶然发现有人偷偷摸摸在自家守护的古墓附近打转。
主角探查到他们是盗墓贼,赶跑盗墓贼后,主角怕他们继续破坏其他古墓,于是一路追寻盗墓贼的痕迹。
既然是追寻人家的踪迹,总是会落后一步的吧,落后了,那人家往往就已经进入古墓了。
为了防止盗墓贼破坏古墓,主角也只能跟进去了。
这个身份,可以说是站在了绝对的大义一边,不容易被人诟病进入古墓这件事。
还可以是考古学家。
前世的一些好莱坞电影,很爱设定这种人设,主角因为考古学家的身份进入各种神奇的古老的遗迹。
在此进行各种莽撞的骚操作,往往到了最后,主角抱得美人归,遗迹被祸害得够呛,甚至干脆被夷为平地。
结尾,主角会站在直升机的梯子上,神情凝重地看向这片平地,发出一声磁性的独白:
“不知道下一个开启这片宝地的人会是谁呢?”
然后,制片公司就会根据票房酌情开始“下一个开启宝地的人”的故事拍摄。
住脑啊!
杨金穗拍了拍自己额头,不能再细想下去了,这种设定是不行的。
人家好莱坞在电影里祸祸别国的遗迹当然不心疼,这比崽卖爷田还轻易。
但是她不能在小说里写这种情节。
而且也玷污真正的考古学家了。
老一辈人本来就不能理解考古这件事,她再写这么本小说,更是形成刻板印象了。
不过,这个人设也不是不能用,只不过故事走向肯定不是古墓被破坏。
警察呢?警察或许也可以。
跟随盗墓贼或者犯人入古墓,这也是很正当的理由。
但考虑到此时的警察,形象还是相对复杂一点,很多时候甚至干脆是权贵的打手,所以针对这个设定,杨金穗还是犹豫了一下。
不管行不行,她都先记上。
实在不行,就搞成一个主角团,毕竟进入古墓要面临的种种神奇又恐怖的危险动植物、机关,一个人去做虽然有种孤胆英雄式的壮美,但趣味性就太弱了。
还是应该组个团队来进行探秘,最好有个搞笑的“丑角儿”,插科打诨,缓解紧张气氛。
必要的时候,这个人还能因为自己的莽撞带领主角团探索新地图。
哎呀,要不怎么说经典就是经典呢,经典盗墓小说的设定,团队探险,搞笑担当,果然是很好用的。
杨金穗即使没想特意仿照,但思考着思考着,就靠了过去。
人设暂时这样,故事情节呢?
冯知明并没有要求写成很长的篇幅,也没说要写成不同古墓的升级闯关模式,按理来说,杨金穗完整地写完一个故事即可。
后续的宣传,冯知明他们会上心的,会努力把这一个故事利用的彻底。
但这么有趣的题材,她如果只是开个头就不写了,必然有人跟风写下去。
而一旦人家写的花样更全,设定更复杂,她的小说就会很轻易地被从读者们的记忆中清除掉。
她都动笔了,吃不到最甜的那块蛋糕,感觉有点亏啊。
所以可以留一个钩子,后面再慢慢写第二部 、第三部……
这样也符合杨金穗的需求——她不想密集地赶工这本小说,时间实在是不够用。
最好是一年甚至两年写一部,这样写下去,她在读书的这几年,就一直有稳定的收入来源了。
所以……
设置不同风格的古墓也是重点,而且其实也不一定要写古墓。
冯知明希望她写这本书,就是想通过这些神神鬼鬼的故事给那些对付盗墓贼的人打掩护。
而这些盗墓贼其实也不仅仅是盗墓,还会去偷古庙古建筑的文物。
杨金穗前世看文物相关的纪录片,还知道他们会去山洞里把壁画一片一片切割下来运走。
石窟里巨大的佛像运不走,就把佛头割下来运走。
可以说是无所不用其极了。
所以这些场景,也能成为情节点,这么一想,能写的还真不少。
她完全可以结合一些志怪类杂谈小说,进行情节构想,也算是给书中和现实中所有不科学的内容找点历史文献作为“依据”。
那些偷文物的人既然喜欢我们国家的文献文物,那就感受一下古老国家神秘学侧的降维打击吧。
思路越理越顺,灵感涌动,杨金穗只想不顾天昏地暗地写一场。
“金穗,别闷着了,快出来吃饭吧。满谷,快去叫你小姑出来吃饭。”
写文章什么的,倒也不必急于一时,还是先吃饭吧。杨金穗把纸笔一扔,就跑出去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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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这也不是很重要吧。你放心,这次的稿费,我给你最高档。”
“我本来也没比最高档低多少钱啊。”
杨金穗跳下凳子,在屋子里转来转去,又转来转去,纠结得很。
“冯叔叔,我和您说实话吧,新开一本书,累就累点,能帮到你们我也认了。
但是,我怕被连累啊。唉,经过上次的事,我发现我还是很胆小的,我怕人家又以我写的内容作筏子来对付我。
我也怕连累到家里人,您也知道,他们就是本本分分的普通百姓,做点小生意过日子。
我爹不算开明但疼我,我哥哥嫂子一直支持我,这才让我做了许多我们这样的家庭根本不许女孩做的事。
我能写书,是我爹同意我去读书,我哥哥嫂子出了钱,然后我才读书识字,才有本事写书。
我不能为了帮你们,为了我的什么理想,就坑了他们呀。
我很佩服伟大到把生死置之度外的人,佩服那些舍小家为大家的人,但我做不到。”
杨金穗转过身,正视着冯知明,无奈摊手。
冯知明沉吟:
“我理解你的意思,我也不会逼你必须做这件事,只不过……这事想解决也很简单啊。”
杨金穗最终还是没经得住冯知明的劝说,开始写新文了。
其实这个题材,之前也在她的规划中,只不过她没想好这么快就写。
本来想的是,读了中学,课程比较紧张,她也没有信心继续像之前那样,分出一半的精力去写小说。
因此,写作速度肯定是要放缓的?
《坤道降妖除魔记》是一个任务。
往外国报刊投稿的内容是一个任务。
以青禾童的身份写一些短篇童话故事也是一个任务。
这三个笔名,都是地位不够巩固,需要再刷一下存在感的。
而且也是她答应了别人要做的事。
至于身是客这个笔名,《凡骨初登修仙途》肯定是要出版的,她需要再写几个番外,剩下的事,就先暂缓了。
在她的预计下,可能一两年后再慢慢写新的小说就够了。
唉,杨金穗拿着铅笔在草纸上写写画画。
之所以不用钢笔,是因为墨水还是挺贵的,只有正式开文时,为了作品不晕染,她才会专门用钢笔,打简易大纲的时候,她一般就用铅笔了。
人物搞个什么设定呢?
主角嘛,肯定是不能写反派人物的。
尤其是在国人的价值观中,喜欢的多是中正平和的角色,那种杀人食人但有苦衷所以显得惹人怜爱的反派角色,是大洋彼岸的自由国家推崇的形象。
虽然后世也有不少人开始喜欢这种角色,但相对还是小众,只不过是在一个人多的国家,再小众的喜好,都会显得大众。
那么,主角就不能是一个盗墓贼,或者说,不能单纯是为了挣钱而开古墓。
一些盗墓小说里,常见的设定是,主角为了解开某个关乎身家性命的诅咒,为了破解什么关乎人类命运的阴谋。
但这种“情有可原”的理由,在一百年前的今天,还是不够有说服力。
因为,对这个时候的人来说,身后事,是很严肃的事情。
就如祥林嫂会因为再嫁而担心自己的身体被劈成两半、被两个男人争夺,从而陷入彻底的恐慌中。
此时对身后事的关注程度可见一斑。
因此,盗墓这种事,在此时的人看来,无论有什么苦衷都会有争议。
更何况,前世的盗墓小说是怎么流行的?
在电脑还比较昂贵的时候,作者在论坛上进行连载。
那个时候,能熟练上网且喜欢去论坛看小说的人,多数还是年轻人。
年轻人嘛,哪个时候的年轻人都是反骨最多的。
而在报纸上连载,受众群体就很广了,有老有少,自然要考虑多数读者的观感。
那么,给主角设定一个什么样的身份,才能让他合情合理地进入墓穴,且不触碰国人的逆鳞呢?
杨金穗开始在纸上记录自己的灵感。
守墓人?
比如一个守墓世家的最后血脉,偶然发现有人偷偷摸摸在自家守护的古墓附近打转。
主角探查到他们是盗墓贼,赶跑盗墓贼后,主角怕他们继续破坏其他古墓,于是一路追寻盗墓贼的痕迹。
既然是追寻人家的踪迹,总是会落后一步的吧,落后了,那人家往往就已经进入古墓了。
为了防止盗墓贼破坏古墓,主角也只能跟进去了。
这个身份,可以说是站在了绝对的大义一边,不容易被人诟病进入古墓这件事。
还可以是考古学家。
前世的一些好莱坞电影,很爱设定这种人设,主角因为考古学家的身份进入各种神奇的古老的遗迹。
在此进行各种莽撞的骚操作,往往到了最后,主角抱得美人归,遗迹被祸害得够呛,甚至干脆被夷为平地。
结尾,主角会站在直升机的梯子上,神情凝重地看向这片平地,发出一声磁性的独白:
“不知道下一个开启这片宝地的人会是谁呢?”
然后,制片公司就会根据票房酌情开始“下一个开启宝地的人”的故事拍摄。
住脑啊!
杨金穗拍了拍自己额头,不能再细想下去了,这种设定是不行的。
人家好莱坞在电影里祸祸别国的遗迹当然不心疼,这比崽卖爷田还轻易。
但是她不能在小说里写这种情节。
而且也玷污真正的考古学家了。
老一辈人本来就不能理解考古这件事,她再写这么本小说,更是形成刻板印象了。
不过,这个人设也不是不能用,只不过故事走向肯定不是古墓被破坏。
警察呢?警察或许也可以。
跟随盗墓贼或者犯人入古墓,这也是很正当的理由。
但考虑到此时的警察,形象还是相对复杂一点,很多时候甚至干脆是权贵的打手,所以针对这个设定,杨金穗还是犹豫了一下。
不管行不行,她都先记上。
实在不行,就搞成一个主角团,毕竟进入古墓要面临的种种神奇又恐怖的危险动植物、机关,一个人去做虽然有种孤胆英雄式的壮美,但趣味性就太弱了。
还是应该组个团队来进行探秘,最好有个搞笑的“丑角儿”,插科打诨,缓解紧张气氛。
必要的时候,这个人还能因为自己的莽撞带领主角团探索新地图。
哎呀,要不怎么说经典就是经典呢,经典盗墓小说的设定,团队探险,搞笑担当,果然是很好用的。
杨金穗即使没想特意仿照,但思考着思考着,就靠了过去。
人设暂时这样,故事情节呢?
冯知明并没有要求写成很长的篇幅,也没说要写成不同古墓的升级闯关模式,按理来说,杨金穗完整地写完一个故事即可。
后续的宣传,冯知明他们会上心的,会努力把这一个故事利用的彻底。
但这么有趣的题材,她如果只是开个头就不写了,必然有人跟风写下去。
而一旦人家写的花样更全,设定更复杂,她的小说就会很轻易地被从读者们的记忆中清除掉。
她都动笔了,吃不到最甜的那块蛋糕,感觉有点亏啊。
所以可以留一个钩子,后面再慢慢写第二部 、第三部……
这样也符合杨金穗的需求——她不想密集地赶工这本小说,时间实在是不够用。
最好是一年甚至两年写一部,这样写下去,她在读书的这几年,就一直有稳定的收入来源了。
所以……
设置不同风格的古墓也是重点,而且其实也不一定要写古墓。
冯知明希望她写这本书,就是想通过这些神神鬼鬼的故事给那些对付盗墓贼的人打掩护。
而这些盗墓贼其实也不仅仅是盗墓,还会去偷古庙古建筑的文物。
杨金穗前世看文物相关的纪录片,还知道他们会去山洞里把壁画一片一片切割下来运走。
石窟里巨大的佛像运不走,就把佛头割下来运走。
可以说是无所不用其极了。
所以这些场景,也能成为情节点,这么一想,能写的还真不少。
她完全可以结合一些志怪类杂谈小说,进行情节构想,也算是给书中和现实中所有不科学的内容找点历史文献作为“依据”。
那些偷文物的人既然喜欢我们国家的文献文物,那就感受一下古老国家神秘学侧的降维打击吧。
思路越理越顺,灵感涌动,杨金穗只想不顾天昏地暗地写一场。
“金穗,别闷着了,快出来吃饭吧。满谷,快去叫你小姑出来吃饭。”
写文章什么的,倒也不必急于一时,还是先吃饭吧。杨金穗把纸笔一扔,就跑出去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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